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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获批开展前期工作
日期:2012年7月19日 13:56
6月21日,省发改委批文同意鹤峰县通龙燃气有限公司对鹤峰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据了解,该项目将利用“川气东送”恩施市CNG加气母站的气源,压缩天然气经CNG拖车运输至鹤峰城区CNG储配站及CNG子站后,经各站场工艺处理,然后输送到城区中压管网及汽车用户。该项目拟铺设管网30公里左右,估算总投资8000万元,工期18个月。待项目相关前期工作落实后,省发改委将对鹤峰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新建项目进行核准。